2009年度长春广告大赛广告作品征集通知

为加强长春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展示我市广告创意创作的最新成果。有长春市工商局主办,由长春市广告协会承办的2009年度长春广告大赛,自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优秀广告作品。本次大赛以“诚信、文明、和谐”和“振兴长春经济”为主题,发掘一批主题鲜明、倡导明确、创意新颖广告作品,面向社会展示,并为第16界中国广告节选送优秀广告作品。

一、奖项设立:

本次大赛设金、银、铜、优秀奖四个奖项,分别奖励如下:

金奖二名,其中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各一名,奖金3000元,颁发证书;

银奖六名,其中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各三名,奖金1000元,颁发证书;

铜奖十二名,其中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个六名,奖金5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二十名,其中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各十名,奖金200元,颁发证书。

另设优秀组织奖十名、奖励500元颁发证书。

二、参赛范围

1、2008年以来在长春各类媒体上发表的广告作品;

2、专门为本次广告大赛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

3、吉林省广告业内人士、大专院校师生好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自愿参加大赛。

三、作品的发表及展览

1、获得优秀奖以上的广告作品,将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发表。

2、获得铜奖以上的广告作品,将在2009年9月报送中国广告协会,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广告节广告作品评比。

四、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寄(送)至长春市广告协会收。

地址:西安大路1788号市工商局703房间,邮编130061.

2、参赛作品报送时间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20人日。

3、参赛表、详细内容及相关事项可在长春市工商局网上咨询。

4、参赛的广告作品不得抄袭模仿,如发生著作权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

5、参加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6、联系电话:88500780 88500608

欢迎广告业内人士、大专院校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

2009年广告大赛附件1

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范围:2008年以来在相关媒体发布的广告或专门为参加本次大赛创作的广告作品。

二、参赛登记表:每件参赛的作品都要详细认真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并与参赛作品同时报送(参赛作品登记表附后)。

三、电视、广播广告以DVD光盘报送,两条以上广告的,每条广告之间留出10秒间隔。光盘包装上标明作品名称目录。广播广告每条附广告词文稿2份(A4纸打印)。

四、报纸、期刊、招贴等平面广告作品规格为A3,以黑色KT板裱起,后面附上参赛作品登记表。

五、路牌、车身、霓虹灯、灯箱等广告均采用照片形式报送。作品规格为A3,以黑色KT板裱起,后面附上参赛作品登记表。

六、主办单位有权展示或出版所有参赛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