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经学院评审,推荐张淑华老师参加学校优秀教师评选。现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7日至9月29日。在公示期内,学院教师如有意见,请以真实姓名,用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院长办公室反映,电话号码为:85716571.